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置和登记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各类帐簿的结帐、编制会计报表、对本单位的各类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料定期收集,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是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财产进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和帐表相符。严格有关规定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保证资金安全,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上级拨款和其他渠道来源的资金应该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对实行报帐制管理的基层征收单位所取得的各项资金要“统一管理,审批使用”。在基建管理方面,凡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的,单独开设基建帐户,基建项目要严格申报程序和审批手续,基建项目的施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要派人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应聘请专业中介机构一并进行,并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和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应建立、建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购入、接受固定资产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手续齐全.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其运杂费和安装费等也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有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做到审前有通知,审后有意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资产购置、调拨、出售、报损和报废的申报、审批和技术验证等相关手续,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对购入及处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簿;对完工交付使用的办公用房,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
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服务征管、服务基层的,随着税收事业的不断发展,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方法也应该随着形势的变化与发展而有所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税收工作,而创新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要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所以税务系统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也是不可忽视的.它也是我们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的一个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