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乏税务筹划意识
一些企业的经理人并没有认识到税务规划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要达到一个较低的税负水平,就必须通过使用虚开发票或者虚列费用的方法来对税收开支进行控制。但是,一旦违反了相关法规,就会被税务部门处以一定的罚款,有些单位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企业的经营者没有充分重视税收筹划,没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应该完全交给财务管理部门来完成,而如果企业所要承受的税负比较高,就说明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但其实不然,大多数的税收都是来自经营活动。要想真正有效地减少税收,我们仍需从企业经营入手,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进行优化。另外,在税收规划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关注,导致在税收规划方面的投资不足,税收规划的实施相对落后。
(二)企业税负不断增高
一些煤电企业在“营改增”之后,没有制定出新的经营策略,也没有对现行的经营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导致了整个财务和税收的管理相对落后;这将会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工作。还有一些煤电企业缺少专门的税收管理人才,在资金的经营上也不够专业。例如,在预支物料款或工程款时,一些企业会延长开出专用发票的周期,这就造成了企业初期要支付的增值税数额较大,从而造成了企业税负的持续上升。纳税筹划以减少企业纳税为首要目标,但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也会产生一些成本和风险,若企业采用了不适当的纳税筹划方式,就有可能导致失误,使企业的税收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风险也在相应增加,这也就说明企业的纳税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从而会对煤电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在“营改增”之前,煤电企业的合同中都有约定,但在“营改增”之后,税收机关把增值税的发票分成了普通票和专票,这也就意味着发票类型与税率不同,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模本,并没有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及时予以调整,或是合同已签订完成后,才开始对各种规定进行完善,这样煤电企业得到的仅仅是一般的发票,税收负担将会相应增加。还有一些煤电企业在签署合同时,没有按顺序将不含税收金额和增值税金额分别记录下来,因此,在进行印花税的计算时,就以总额为基数,这就导致了印花税的税收增加,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费用。还有一些企业在签署合约时,忽视了预算的重要性,致使合约数额设置得比较高,造成纳税过多。
